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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5 来源: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

  “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和

  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做好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产品品牌复审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申报

  (一)复审材料填报。通知已入选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农业经营主体(见附件2)于11月20日前完成产品品牌复审信息填报工作。

  (二)材料审核。各县(市、区)于11月22日前完成辖区内复审产品品牌网上初审并将审核通过的复审品牌推荐至市级审核。

   二、初评申报

  (一)申报材料填报。鼓励符合申报范围和要求(详见附件1)的农业经营主体于11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材料填报,其中农业投入品2023年只复审不新增。

  (二)材料审核。各县(市、区)于11月22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推荐。

  (三)材料制作。申报材料通过地市审核后,通知申报单位下载PDF版申报书,连同附件资料打印装订成一套纸质申报材料,盖章后于11月29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2.清远市2022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日

  

   (联系人:黄玉敏,联系电话:337339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ww.gdqy.gov.cn/channel/snyncj/snzc/content/post_1783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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