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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起未按规定回收农用薄膜案获评农业农村部农用薄膜执法监管典型案例

时间:2023-04-05 来源: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近日,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农用薄膜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我市响水县农业农业局办理的某农户未按规定回收农用薄膜案获评典型案例。

  农用薄膜,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地面覆盖薄膜和棚膜。农用薄膜的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用薄膜的,将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农业执法机构将开展排查整治,加大农用薄膜回收案件办理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回收农用薄膜等违法行为。同时,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及时回收农用薄膜,协力防治农田“白色污染”。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农业科供稿)

  

  

  

  

  

  


原文链接:http://snw.yancheng.gov.cn/art/2023/4/4/art_925_3983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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