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关注乡村干部网!
当前所在: 网站首页> 法制在线>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新年谋新篇

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新年谋新篇

时间:2023-02-05 来源: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

  

  

  新年伊始,市农业执法系统(种植业)针对新形势新变化,谋划今年工作思路,确定农产品、种子、农药等领域为工作主线,种子生产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紧扣农业行政执法案件查处主线不放松,力争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实效。

  一、坚持主业专项整治。开展“农资打假百日行动”“双打”等农业执法行动,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推广销售应当审定而未审定种子的违法行为。

  二、质量监督检打联动。强化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对农药生产企业采购的原材料开展检查,防止采购未附具合格证原材料现象回潮。适时组织农药贸易单位执法检查,重点关注原药产品标签、合格证等问题。

  三、农产品实行靶向监管。重点宣传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继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对农产品监督抽样抽取方式改定点为随机,抽取对象改生产单位为生产者,抽取品种改重点品种为重点特色品种结合,突出豇豆、韭菜、芹菜“三棵菜”及小青菜、大白菜、萝卜、西兰花、菊花、食用菌等抽检。

  四、经营许可执法检查。继续开展农药、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过筛式”专项执法检查。对经营许可条件不再符合要求农药经营门店及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审核淘汰一批不适宜经营农药主体。

  五、推进农药化肥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开展农药化肥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实现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六、强化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查处。一是春季、秋季种子市场种子监督抽检。二是加大对制种基地执法检查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档案等。三是加大种子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体的检查力度。四是启动检察院公益诉讼,维护种业安全。五是推动种子经营溯源,规范种子经营档案建立与保存。

  七、强化法律宣传培训。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培训,营造法制氛围,强化典型曝光震慑。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信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增强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法律意识。(执法局农业科供稿)

  

  

  


原文链接:http://snw.yancheng.gov.cn/art/2023/1/12/art_925_39525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享到:
[关闭][返回顶部]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 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事主体负责。关注乡村干部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 主办 | 政讯通-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关注乡村干部网 gzxcgb.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9690号-48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