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细则按照《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细则和清单的通知》(榕农棕〔2019〕116号)文执行。
一、随机抽查事项内容
1.根据我局权责清单中的16项行政检查,实行抽查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检查对象名录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2.各责任处室根据职责范围内的抽查事项,制定具体抽查计划,4月8日前要将年度计划录入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
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时间
从2022年4月至12月安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三、检查主体
1.检查对象名录库由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16项检查事项库组成。
2.检查人员由种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种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科技教育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站等8个责任处室组成,局内其他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
四、检查结果公开
抽查工作结束后,抽查结果信息将按规定在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以及本局门户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内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农业云131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市行政执法平台,依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1.全面运用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抽查检查,检查对象名录库与执法人员名录库由各责任处室在系统中及时动态更新,从工作计划至检查结果全部在系统留痕。
2.各责任处室要依法依规开展或指导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行政检查,做到应开展尽开展,防止监管盲区和真空。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及局相关责任处室于7月1日和12月1日前向局法规处报送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3.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今后将根据权责清单调整和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zwgk/xzql/202204/t20220401_43375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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